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生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综合实践环节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5/12/08 12:00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省电大开放教育

学生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综合实践环节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级电大(教学点),省校各学院:

按照省校关于加强全省电大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和综合实践环节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2015年下半年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生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综合实践环节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形成性考核和综合实践环节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等工作。

  长:王泺民

副组长:王旭升、谢明浩

  员:杨永建、董彩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与督导处,负责审查日常工作的落实。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谢明浩

副主任:杨永建、董彩云

  员:李淑慧、邹丽伟、张百生、高伶俐,有关专业及课程责任教师。

二、审查范围

(一)形成性考核环节审查范围

本学期省校对《灾难事件避险与自救》课程形成性考核作业按30%比例进行抽审。所有学生形成性考核作业由教学点或学生通过“电大在线平台”上课程资源中自行下载,完成全部工作后,将学号尾数为“1”、“2”、“5”的学生《灾难事件避险与自救》课程形成性考核作业报送省电大审查。学生其余课程的形考作业由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负责审查。

(二)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审查范围

1.2015年下半年毕业的所有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毕业生的社会实践材料、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的材料均应审查。

2.省电大审查的范围。一是全部审查。对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水电工程、卫生事业管理和英语等6个本科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进行全部审查。二是按一定比例抽审。除上述6个本科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按40%比例抽查,具体为学号尾数为“3、“5、“6、“7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请各电大将上述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评审表报送省电大审查。

3.市级电大审查的范围。未送省电大审查的本科毕业生和全部专科毕业生的社会实践考核表、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评审表由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负责审查。

4.直管县电大应在初审结束后,再聘请有关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进行复审,并将成绩和审查意见填在成绩单和综合实践材料的有关表格上,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电大审查。

三、申请学位毕业生综合实践环节的审查

开放教育各专业申请学位的2015年下半年毕业生的社会实践考核表、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实践环节评审表,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要认真组织复审,并全部报送省校审查。申请学位者须在成绩单备注栏内标注“申请学位”字样。本次审查过后,未按要求送审的申请学位的毕业生的材料,不再补审,延至下学期审查。

四、“一村一名大学生”毕业生综合实践环节的审查

本学期省校只抽审乡镇企业管理和农村行政管理两个专业毕业生的综合实践环节,抽审比例为10%。请将以上两个专业毕业生学号尾数为“3”的毕业生的生产实习和毕业作业上交省电大审查。其他毕业生的综合实践环节由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负责审查。

五、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按照鲁电大政发〔2012167号文件的要求,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应上报本学期学校综合实践环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计划和安排、指导教师培训安排、答辩工作安排、各专业毕业作业审查意见等材料(只需上交电子版)。本学期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不上报以上材料或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单位,省校将不受理上报的综合实践环节材料,所有本学期毕业生的成绩以不合格处置,并通知省校教务处。

(二)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送交省校审查材料按所抽审号合成统一成绩单(一式三份并上交电子版)(见附件1);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送交省电大审查材料清单(一式两份)(见附件2);《灾难事件避险与自救》送交省校形成性考核作业册按抽审号合成统一成绩单(一式三份并上交电子版)(见附件3);《灾难事件避险与自救》形成性考核作业送交省校审查材料清单(一式两份)(见附件4);上报“一村一”毕业生的综合实践环节材料清单和成绩单,请在上面标注“一村一”字样。

(三)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务必将所有送交省校审查的毕业生(抽审号学员及申请学位学员)的成绩单单独呈送;务必将各教学点上报的材料清单按专业汇总后再报省校。对不按要求上报成绩单的单位,省校将不予审查。

(四)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应将送交省校审查的毕业作业全部材料按学生装入档案袋(一生一袋),务必注明市电大、专业、学号、学生姓名、档案袋内材料清单;形成性考核册按抽审号打捆,附上成绩单;上报的“一村一”毕业生的综合实践材料,请在档案袋上标注“一村一”字样。

六、报送时间

各市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务必于1220日前,按省校的要求,将相应材料报省校教学与督导处。望各电大主管领导亲自负责并督办,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审查不合格材料再审安排

本次省校审查的综合实践环节不合格者,学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或重做或完善。因为毕业生提前毕业审核的原因,请相关人员在假期期间做好再审各项准备工作,并确保于下学期开学前,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校教学与督导处,逾期上交的再审作业将不予审查。省校再审工作定在 2016年2月29开始进行,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再审,并做出再审结论,报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省校教务处和相关市电大审查结果。

八、联系方式

审查材料整理、汇总、上报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校教学与督导处联系。

联 系 人:李淑慧  高伶俐

联系电话:(053182626995

邮箱:sdtvu_sjhj@163.com(实践环节审查专用邮箱,请各电大将材料传本邮箱。)

附件:

1.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省电大审查统一成绩单

2.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送交省电大审查材料清单

3.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灾难事件避险与自救》形成性考核作业省电大审查统一成绩单

4.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灾难事件避险与自救》形成性考核作业送交省电大审查材料清单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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